二审仅仅送达询问传票是不是程序违法-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行政纠纷

二审仅仅送达询问传票并不一定是程序违法,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发传票给当事人,按二审程序开庭审理。但同时也存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即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因此,在判断二审仅送达询问传票是否程序违法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符合不开庭审理的条件:关键在于案件是否存在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若上诉方未能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且合议庭经审查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那么法院不开庭而进行询问后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 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若当事人明确同意不开庭审理,那么二审法院的这一做法也具有合法性基础。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考虑到时间成本、诉讼便利性等因素,会主动向法院表示同意以不开庭询问的方式进行二审审理。

  3. 询问程序是否规范:即便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进行的询问程序也应当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通知当事人询问的时间、地点,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陈述意见;询问过程应当由合议庭成员主持,保障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发表观点的权利等。如果法院未提前通知当事人询问事宜,或者询问过程由非合议庭成员主持,导致当事人无法充分表达意见,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二审仅仅送达询问传票并不必然构成程序违法,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