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在检察院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一千元。
一.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
-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 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即检察院根据上述因素决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一千元。
二.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 保证金应当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作出后三日以内向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
-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并以银行收据为凭证。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经审判后,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应当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三. 实际案例说明
- 例如,在某诈骗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检察院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因素,决定一个具体的保证金数额。若该数额为五千元,则犯罪嫌疑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交纳五千元保证金。
我建议,在面临取保候审时,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按时交纳保证金,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