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处理结果属于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予立案是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作出的对案件不予立案受理的决定。这一决定是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并且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符合政府信息的定义。
具体来说,不予立案处理结果包含了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等内容的认定和表述,这些信息对于了解案件处理情况、监督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不予立案处理结果作为政府信息的一部分,也应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予以公开。
综上所述,不予立案处理结果属于政府信息,并且应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予以公开。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