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征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杨苗苗律师|法行宝
2025-03-24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

一. 立案标准详细解释

  1. 税款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2. 税款被骗数额标准:同样依据上述规定,如果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也应予立案追诉。

二. 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立案标准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需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
  2. 客体: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3.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4. 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法律后果 如果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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