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对男性同样成立。
性骚扰并不受限于施害者或受害者的性别身份。在法律条款中,性骚扰的具体内涵并未建立在实施骚扰行为当事人身份的基础之上,而是视所有可能因含有不适当或冒犯性等性质的动作、语言、文字、图像或其他形式的行为而遭受困扰的人为潜在受害群体。无论行为实施者是男性还是女性,也不论他们的骚扰对象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经判定其行动确实构成性骚扰,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限制以及惩罚措施的约束。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男性遭受了性骚扰,他们同样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性骚扰对男性同样成立,且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制和保护措施。如果男性遭受了性骚扰,他们应该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