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卷烟属不属于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汪涛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侵权纠纷

伪劣卷烟确实属于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如果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将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明确将伪劣卷烟归类为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该解释还规定了其他与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相关的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如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等。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行为的法律惩治体系。

因此,伪劣卷烟作为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不仅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