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临时管理人对谁负责-彭文静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公司事务

破产重整临时管理人对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负责。

破产重整管理人,无论是临时还是长期,其职责和角色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管理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还需要协助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以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实现债务重组。

  1. 对法院负责:

    • 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并接受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 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公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 如果管理人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违反职责,法院有权更换管理人,以保障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2. 对债权人会议负责:

    • 管理人需要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等重要文件。
    •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其进行评价。
    • 管理人需要积极回应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和质疑,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综上所述,破产重整临时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对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负责,确保破产重整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如果你有任何关于破产重整的进一步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