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的人可能会触犯以下几种罪名:
非法经营罪:若放高利贷行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且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高利转贷罪:如果放高利贷的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敲诈勒索罪:在索要高利贷债务过程中,若放高利贷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如以伤害借款人及其家属相威胁,迫使借款人支付超出合理范围的利息,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非法拘禁罪:为追讨高利贷债务,若放高利贷者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达到一定时长,如将借款人关押在特定场所数小时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放高利贷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也可能构成此罪。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且放贷行为若触犯上述罪名,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