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责车辆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的车辆,在扣留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而言,其被扣留的车辆在扣留期间是不会产生需要其自行承担的停车费用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无责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交通事故而额外增加其经济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那么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则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此,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当事人应及时前往领取扣留的车辆,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综上所述,事故无责车辆在扣留期间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但当事人应注意及时领取扣留的车辆,以避免因逾期未领取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