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法医鉴定不能撤销一次。法医鉴定是专业的法律程序,一旦完成,通常无法撤销。如果当事人对某次法医鉴定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而不是撤销原鉴定。
重新鉴定的条件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有权提出重新鉴定请求:
- 原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委托鉴定事项的执业资格;
- 原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
- 原鉴定人应当回避但没有回避;
- 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鉴定的程序
-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
- 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意事项
- 重新鉴定并非撤销原鉴定,而是对原鉴定结果进行再次评估。
- 重新鉴定的结果可能会与原鉴定结果一致,也可能会不同。这取决于新的鉴定机构对案件材料和证据的重新评估。
- 如果对重新鉴定的结果仍然不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如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出其他法律救济措施。
综上所述,两次法医鉴定不能撤销一次。如果对某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当通过申请重新鉴定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