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中抬头甲乙双方名字可以由甲方手写。
在合同协议书中,抬头甲乙双方的名字书写方式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和约定。手写或者打印都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名字,该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合同的规范性和美观性,很多合同会选择打印的方式。但手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确保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且双方对此无异议即可。
总之,合同协议书中抬头甲乙双方的名字可以由甲方手写,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有其他合同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