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微信公众号文章侵犯名誉权 想同时起诉微信的 应该起诉哪家公司-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侵权纠纷

因微信公众号文章侵犯名誉权,若你打算同时起诉微信,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是微信平台的服务提供者,即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是详细分析:

  1. 起诉对象确定:

    • 微信公众号作为内容发布平台,其运营主体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此,在微信公众号文章侵犯名誉权的情况下,若你打算同时追究平台责任,应起诉该公司。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在此情况下,若微信平台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文章传播,可能构成对侵权行为的帮助或共同侵权,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诉讼建议:

    • 在起诉前,建议收集并保存侵权文章的相关证据,包括文章截图、发布时间、作者信息等。
    • 同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在起诉状中,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和依据。

综上所述,因微信公众号文章侵犯名誉权而打算同时起诉微信的,应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提起诉讼前,请务必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