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和二审属于我国司法程序中的审判程序分类。
具体来说,一审是起诉后启动的初步审判程序,由基层法院或相应级别的法院进行。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此时便启动了二审程序。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进一步审查和判断,其判决为终审判决,一旦作出(或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的抗诉也可以启动二审程序。
此外,还有再审(又叫作审判监督程序),它是用来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的特殊程序,不属于常规的审判程序分类,但也是对我国两审终审制的一个补充和纠错机制。
总的来说,一审和二审是我国司法审判体系中的两个基本程序,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