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采矿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刑事辩护

关于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详细且全面的解答:

破坏性采矿罪的核心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围绕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或开采出的矿产品价值,以及特定情形下的行为来确定。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情形

若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并因此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是破坏性采矿罪的基本立案追诉标准,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二、特殊区域或矿种

在以下特定区域或针对特定矿种进行非法采矿的,若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同样满足立案追诉的条件:

  1. 国家规划矿区;
  2.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3. 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4. 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5. 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

这一规定加强了对特定区域、特定矿种以及禁采规定的保护力度,体现了法律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严格要求。

三、行政处罚前科

如果行为人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之后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不论其此次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或开采出的矿产品价值是否达到上述数额标准,都将被视为满足立案追诉的条件。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频繁违法者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防止和遏制重复违法行为。

四、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具体数额标准外,若非法采矿行为造成耕地、植被、水产资源、地形地貌等严重破坏,且无法恢复,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的,即使经济损失未达一定数额,也可能构成破坏性采矿罪并予以立案追诉。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确保法律适用的全面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同时,破坏性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应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综上所述,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体系,既包括了具体的数值标准,也考虑了特定区域、特定矿种、行为人的前科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破坏后果等因素。这些标准的设定旨在有效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维护采矿秩序,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在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