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要给被害人送达吗-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刑事辩护

刑事判决书是需要给被害人送达的。

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里的“当事人”明确包含了被害人。送达刑事判决书给被害人,旨在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其能够了解案件的最终处理情况,并据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被害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虽然在公诉案件中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是否抗诉,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被害人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刑事判决书未送达被害人,将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并可能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