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
在刑事案件中,判决书的送达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是其中的一种送达方式,它适用于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
具体来说,当送达人遇到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时,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另外,送达人也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同样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确保了司法文书能够有效送达当事人,从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维护司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通过留置送达,法律文书能够及时对当事人产生效力,促使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或行使权利。
总的来说,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而留置送达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特定情况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你对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