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临时让加班,劳动者是可以选择不去的,但需考虑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这意味着,加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领导未经协商就临时通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例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服从加班安排。
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强制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领导临时让加班,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去加班。如果加班安排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经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但在特殊情形下,劳动者应当服从加班安排。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