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定义-张梓陆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定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税收管理法规,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以下是对该定义的详细阐述:

  1. 为他人虚开:指的是销售方与受票方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发生,但销售方却为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有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但开具内容不实的发票,如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不符。

  2. 为自己虚开:即企业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自己给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虚构业务并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虽有货物购进或接受应税劳务,但开具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发票。

  3.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指的是购货方要求销售方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通常是为了增加成本或进项税额。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税收管理法规。

  4. 介绍他人虚开:即在开票方与受票方之间牵线搭桥,促成上述虚开发票行为的发生。这种行为也属于虚开增值税的范畴。

虚开增值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还可能触犯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因此,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