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对孩子的监护权到小孩18岁后出了问题大人需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监护权与年龄的关系”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护权和抚养权的概念。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所享有的监护、保护的身份权。而抚养权则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等。
在中国法律中,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负有第一责任。这种监护权一直持续到子女年满18周岁,即成为成年人,此时他们被认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对其的监护权也随之终止。
如果在子女18岁之前,父母未能履行其监护职责,导致子女出现问题或受到损害,父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种责任可能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父母的行为和后果的严重程度。
然而,一旦子女年满18周岁,他们便成为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对其的监护权终止。此时,如果子女出现问题或违法行为,父母通常不再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除非他们参与了子女的违法行为或有过失行为导致了损害的发生。
总的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需要认真履行。如果因监护不当导致子女出现问题,父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随着子女的成长和成熟,他们逐渐获得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父母对其的监护权也随之减弱并最终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