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人可以是物业方。具体来说,如果物业方作为政府物业使用管理单位(即物业受托或承租的单位),那么它就是物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物业方的主要负责人则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使用管理的物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