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举证责任-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5-03-22 劳动纠纷

在劳动争议中,绩效工资的举证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配。

一. 是否应发绩效工资的证明责任

  • 由劳动者承担。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绩效工资的约定,这通常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公司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来证实。《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 是否足额支付绩效工资的举证责任

  • 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按照约定或规定足额支付了绩效工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明确指出,因用人单位作出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 实际案例

  • 以齐某与某科技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为例,科技公司主张因齐某考核不合格而不支付绩效工资,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曾与齐某明确约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也未举证证明对齐某进行了绩效考核。因此,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齐某的仲裁请求,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绩效工资。这一案例进一步说明了用人单位在扣发绩效工资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在绩效工资的举证责任上,劳动者需证明应发绩效工资的事实,而用人单位则需证明已足额支付绩效工资的事实。如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