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民事判决书用纪检委的送达,法院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法院的判决书应当通过正规的司法渠道进行送达,而不是通过纪检委或其他非司法机构。如果法院错误地通过纪检委送达了民事判决书,这确实可能构成程序上的瑕疵,甚至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责任性质:
- 程序违法:法院未按照法定的送达程序进行送达,可能构成程序违法。这会影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可能的国家赔偿责任:如果因法院的错误送达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且该损害与法院的送达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当事人有权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责任:
- 纠正错误:法院应当立即纠正错误的送达方式,重新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判决书的送达。
- 赔偿损失:如果因错误送达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如延误了上诉期限、执行期限等,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纪律处分:对于负责送达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如果因其失职或渎职行为导致错误送达,法院应当对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判决书的送达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应当严格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和程序,为因法院错误行为受损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如果法院民事判决书错误地通过纪检委进行送达,法院应当承担纠正错误、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同时,法院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判决书的送达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此问题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