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没判离的判决书对第二次起诉是有用的。具体来说:
增加判离的可能性:首次起诉离婚没被判定离婚的话,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几率会比较大,但这也不是绝对的,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去判别。如果在第一次起诉后,夫妻关系并没有实质性的好转,或者出现了新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那么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作为证据使用: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第二次起诉时的证据之一。它记录了第一次起诉时的案件情况、法院的审理过程以及判决结果,对于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存在新的离婚事由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第二次起诉时,当事人可以将第一次的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支持自己的离婚主张。
不受六个月限制:第一次起诉离婚后,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后间隔一定时间(如两年)再次起诉,通常不受此六个月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确实没有改善,或者出现了新的离婚事由,那么他们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并且此时第一次的判决书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支持其离婚主张。
综上所述,第一次没判离的判决书对第二次起诉是有用的,它不仅可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受六个月限制的影响。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该充分利用第一次的判决书,以支持自己的离婚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