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由他儿子担保来替代强制执行。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以促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会采取很多强制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其财产等,但不会直接要求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来承担债务。
其次,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担保需要担保人自愿并明确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不能强迫或擅自决定由他人担保。
因此,在强制执行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由他儿子来担保。如果债务人的儿子愿意为父亲提供担保,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并签订明确的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限等条款。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债务人的儿子提供了担保,也并不能直接替代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不能直接由他儿子担保,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