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控告到公安机关报案必须受理在 刑事诉讼法 哪条-丁艾东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刑事辩护

刑事控告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必须受理的法律依据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一.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 法律分析

  1. 报案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都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
  2. 公安机关职责: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应当接受。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控告的报案时,有义务进行受理。
  3. 移送处理:如果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这确保了报案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即使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也不会被置之不理。

三. 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刑事控告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必须受理。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也是保障报案人权益的重要规定。我建议,在报案时,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更好地了解案情,进行受理和调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