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限制高消费的期限到了,如果其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并不会自动解除,需要“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或由法院根据相关程序决定解除。
一. “老赖”被限制高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限制高消费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二. 限制高消费期限到了的处理方式
主动履行义务:如果“老赖”在限制高消费期间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并解除对其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申请解除:如果“老赖”认为其已经符合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解除条件,会依法作出解除决定。
法院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老赖”未主动申请,人民法院也会根据相关程序对其是否符合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我建议,“老赖”在限制高消费期限到了之后,应该积极与人民法院联系,了解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尽快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