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扣车不该收费。下面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明确: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那么产生的费用则由当事人承担。
行政强制法规定: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且因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被扣留,车主无需支付任何停车费用或扣车费用。这些费用应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如果车主在收到通知后逾期未领取车辆,那么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则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