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中的发行是指什么意思-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知识产权

侵犯著作权中的“发行”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行为。


一、发行权的定义

  1. 法律条文: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 解释说明:“发行”的方式包括向公众出售和向公众赠与;“发行”的对象包括作品原件和作品复制件。这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市场传播、实现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侵犯发行权的行为

侵犯发行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

  1. 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如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的制售,以及私自打印发行教材等作品,都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益。

  2. 超授权范围的发行:如超出与著作权人约定的数量或区域进行发行,也构成对发行权的侵犯。

  3. 网络非法传播:在数字时代,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平台上传并向公众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同样构成对发行权的侵犯。

三、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发行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具体来说,侵权人可能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还可能受到主管著作权的部门的行政处罚;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建议:在发行作品时,务必确保已获得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以避免侵犯发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