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制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终身追责制的提出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该意见中首次提出了“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二. 终身追责制的内容
- 该制度明确了9个方面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涵盖了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 国企高管因违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面临严格的责任追究,包括终身不得担任高管、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等。
三. 终身追责制的影响
- 终身追责制的提出,对国企投资决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相当于给国企高管开了一个负面清单,明确了哪些行为是不能碰的“雷区”。
- 该制度有望解决国企投资决策短期化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顺应时势、防止国资流失的必然之举。
综上所述,终身追责制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首次提出的,旨在加强对国企投资决策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