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这一时间限制是严格的,错过期限可能会导致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务必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