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协议公证属于民事合同公证类型。
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出现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协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忠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公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对忠诚协议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后,会依法出具公证书。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能增强忠诚协议的证据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忠诚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及协议中的内容和条款。例如,协议中若有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等的相关条款是无效的;剥夺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条款也无效,因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考虑孩子利益为着眼点,探望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将剥夺抚养权、探望权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同时,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一方的基本生活,约定的赔偿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明显畸高的法院可能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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