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制涉密载体的保密要求,以下是我根据您的需求整理的关键信息:
批准程序:
- 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
- 复制其他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密级与标志:
- 复制涉密载体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国家秘密标志。
登记与戳记:
- 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复制地点与单位:
- 复制涉密载体应尽量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
- 若需要送外单位复制,应当委托具有涉密载体印刷资质的单位进行复制。
绝密级涉密载体的复制:
- 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
-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若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若非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复制涉密载体需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