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卖淫案件中,关联的嫖娼案件可以移送到公安治安部门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同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也明确指出,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如案件重大、复杂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公安机关有权对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或移送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介绍卖淫案件与嫖娼案件存在关联,且公安机关认为将嫖娼案件移送至公安治安部门处理更为合适,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移送。例如,在某案例中,上海市公安局就通过指定管辖决定,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及其关联的嫖娼案件均指定由浦东公安分局管辖,并最终由浦东公安分局依法对嫖娼行为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介绍卖淫案件中的嫖娼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可以移送到公安治安部门进行处理。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或具体案例,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