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办暂住证可以吗-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刑事辩护

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办理暂住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执行机关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满足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条件,他们是有可能办理暂住证并在暂住地接受取保候审的监管的。

此外,该《规定》还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以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取保候审的工作,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因此,如果您是被取保候审人,并且满足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条件,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并申请办理暂住证。同时,也请您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配合执行机关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