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统计法 重点变化 解读-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合同纠纷

新修订的《统计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调整和完善,以下是其核心变化及解读:

  1. 更加强调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 新增或修改了内容,以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
    • 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以提升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 专门增加一条关于国民经济核算的规定,明确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2. 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

    • 新增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 扩大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包括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在多个条款中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3.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 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加强统计监督”的内容,并新增加一条关于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的规定。
    • 明确了统计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的职能。
    • 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统计造假、干预统计工作以及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加大了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力度。
  4. 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

    • 新增一条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
    • 明确了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将有效强化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统计法》在科学性、人民性、系统性和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完善,为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而有力的法治保障。如果您对新修订的《统计法》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