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收受红包算贿赂 但还没收到怎么处理-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刑事辩护

多次收受红包算贿赂,即使还没收到也构成受贿的既遂,应当按受贿罪来处理。

一. 收受红包构成受贿罪

  1. 受贿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多次收受红包,无论是否实际收到,只要双方有明确的受贿合意,且红包是为了谋取某种利益而给予的,就构成受贿罪。
  2. 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在受贿罪中,只要受贿人接受了行贿人的财物,无论是否实际控制或消费该财物,都视为受贿既遂。因此,多次收受红包,即使还没收到,但已经与行贿人达成了受贿的合意,就构成了受贿罪的既遂。

二. 受贿罪的处理

  1. 法律责任:一旦构成受贿罪,受贿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和可能的民事赔偿。具体处罚程度会根据受贿数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受贿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来确定。
  2. 积极退赃:如果受贿人能够积极退赃,即主动将收受的财物退还给行贿人或上缴给相关部门,这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可能会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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