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用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在离婚案件中,这一调解结果即体现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 调解书的效力
- 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调解书签收生效,即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
- 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书中明确解除婚姻关系的,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三. 调解书的制作与送达
- 调解书由人民法院制作,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 实例说明
- 例如,张三和李四因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根据双方的协议制作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并送达给张三和李四。两人签收后,调解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综上所述,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于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