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通常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办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发票的行为通常被视为虚开发票或非法制造、贩卖发票,因此会受到上述行政处罚。
二. 刑事责任
如果买卖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进行买卖发票的违法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