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交通法第几条责任划分”的问题,交通法中关于责任划分的具体条款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及其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特定情形下的责任划分:
- 如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等,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可能承担一定责任甚至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及相关规定)。
- 在无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机动车未遵守让行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违反方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交通法中关于责任划分的条款较多,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及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