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并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具体规定的,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