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没有签收,并不等于收到。
在法律程序中,判决书的签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行为,它标志着当事人已经正式接收到法院作出的判决,并知晓了判决的内容。签收通常意味着当事人对判决的知悉和确认,也是后续执行程序启动的前提。
如果判决书没有签收,那么从法律上讲,当事人并没有被正式告知判决的内容,也就不能视为已经收到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多种方式来确保当事人能够收到判决,比如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进行送达。
因此,判决书的签收和收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签收是当事人对判决的正式确认,而收到则只是指判决被送达给当事人,但当事人可能并未真正知悉或确认判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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