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的资质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过去确实存在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规定,即《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然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8年发布的第39号令,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经被正式废止,并且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这意味着,从2018年开始,物业服务企业不再需要按照原有的办法进行资质申报和审核。相应地,政府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也转向了其他方式,比如通过信用评价、服务质量评价等手段来进行监管。
以山西省为例,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并提升服务水平,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通过星级评价的方式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星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县级初评、市级评价和省级评价四个阶段,并且每两年进行一次,结果有效期也为两年。
这种星级评价不仅与企业的信用评价挂钩,还作为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实行差别化监管的依据。因此,虽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但政府对于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并没有放松,反而通过更加科学和全面的评价方式来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