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封存通常由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实施。
一. 封存主体及职责
-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存。例如,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如果未成年人符合封存条件,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部门等在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等工作时,也会依据规定处理犯罪记录的封存事宜。具体来说,司法行政机关会确保对封存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一规定明确了犯罪记录封存的对象和条件。
- 虽然《刑事诉讼法》并未直接规定封存的具体实施单位,但结合司法实践,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是承担这一职责的主要机关。
三. 封存程序与要求
- 封存程序通常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确保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得到及时、有效的封存。
- 封存后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综上所述,犯罪记录封存由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由哪个单位实施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司法实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