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享有不被侵犯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法律基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