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给钱删除不利舆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若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若数额达到前述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通过给钱删除不利舆情,若符合上述条件,将可能面临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指控。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