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当事人-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经济纠纷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主要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两大类。

一、基本当事人

  1. 出票人:

    • 出票人是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在商业汇票中,出票人通常是工商企业。出票人必须使用商业汇票时,才会成为出票人。
    • 出票人必须对票据上记载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付款人:

    • 付款人是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在商业承兑汇票中,付款人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若涉及银行承兑汇票,则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 付款人必须按照票据上的金额、期限以及相应要求支付款项,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承兑后的付款人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3. 收款人(持票人):

    • 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也即票据的债权人。收款人通常是通过合法手段从出票人或前手手中获得票据的。
    • 收款人享有要求付款人付款的权利,若付款人拒绝支付,收款人有权进行追索。

二、非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是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的,包括:

  1. 承兑人:承兑人是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并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商业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

  2. 背书人: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会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票据交付给受让人。背书人需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3. 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是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他们取得票据后,即享有相应的票据权利。

  4. 保证人:保证人是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并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商业汇票的当事人众多,各自承担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应用中,各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维护商业信用的稳定和市场交易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