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听证是罚款多少”的问题,这实际上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地方或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该法律并未明确“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界定标准,而是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规定。
以一些具体的规定为例:
在海关领域,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当海关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或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时,需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在某些地方,如江苏省,根据《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若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应告知听证权利;而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则罚款数额达到20000元以上时,适用听证程序。
在税务领域,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机关在对公民作出2000元及以上罚款,或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前,也需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此外,以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实际执法情况为例,参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较大数额”指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
因此,要准确了解在特定情况下“告知听证是罚款多少”,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如果您面临行政处罚并希望了解是否有权要求听证,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