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原有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改变,由侵权人,即被告进行举证,以证明自身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害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错或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所造成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因发明专利(新产品制造)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举证受害人自身的原因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
环境污染所引起的赔偿诉讼:加害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高空搁置物、悬挂物掉落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内的所有人或者是建筑物的管理人需要提供自身无过错,或者是由于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的相关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请注意,《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需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仅在特定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如果被告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