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全部内容是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工作的加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加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加班或特殊时期工作时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