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人女儿有没有义务-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婚姻家庭

女儿有义务赡养老人。

一. 法定义务的明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此处的“子女”包括女儿,意味着女儿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强调,赡养人(包括女儿的儿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 权利义务的平等性与全面性

  • 在法律层面,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地位平等,所承担的赡养义务也是同等的,不因性别而有所区别。
  • 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涵盖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是对老年人全面保障的立法体现。

三. 法律途径的保障

  • 如果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女儿在法律上明确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义务是全面且不可推卸的。无论女儿的婚姻状况如何,或是否继承了家庭财产,都不能作为其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